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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李某今年刚满16岁到城里打工,被一家化工厂雇用,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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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李某今年刚满16岁到城里打工,被一家化工厂雇用,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从事化工原料的搬运工作,并规定李某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负违约责任。下列理由不能据以主张该合同无效的有:
A.这份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而且缺少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B.对从事工作性质、违反责任等事项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C.在签订合同中,用人单位采用了欺诈手段
D.李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该题考查劳动合同效力的相关问题。注意,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年龄是16岁,而非18岁,16岁以上就可以接受雇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国家对 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劳动者(称为未成年工)规定了特殊保护的措施。所以,选项D所述情形不能成为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理由。另外,有关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法》第18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所以,选项BC所述情形可以据以主张无效。另外要注意,在劳动法中以欺诈、威胁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不同于合同法中的可撤销合同,本题选项没有出现这样的说法,但读者必须注重此点。另外,《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对于这些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而且,要注意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所以,选项A可以称为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理由。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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