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法官可以兼任以下哪一职务 A.某大学校长 B.某国有企业顾问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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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法官可以兼任以下哪一职务
A.某大学校长
B.某国有企业顾问
C.某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考点] 法官职业道德 [解析] 《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大学属于事业单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属于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故不能兼任该职务;法律设有禁止法官担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故本题选C。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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