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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宋某向某公安局提起行政赔偿的请求,但超过规定期限后公安局仍然不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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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宋某向某公安局提起行政赔偿的请求,但超过规定期限后公安局仍然不予答复。此时宋某可以:
A.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该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B.自期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该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C.自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该公安局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D.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该公安局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题中,赔偿义务机关不是人民法院,因此宋某应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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