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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某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兴建商品房的许可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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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兴建商品房的许可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办理,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意见。某开发公司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在某地块兴建商品房。市规划局认为该商品房兴建不符合城市规划,故提出不予许可的意见。市国土资源局据此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开发公司不服起诉的,应当以谁为被告
A.市人民政府
B.市国土资源局
C.市规划局
D.市国土资源局与市规划局
网考网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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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在本案,对该开发公司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行为的是市规划局的不予许可意见,故本题的被告是选项C。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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