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某甲欲杀死某乙,向某乙连砍数刀后,见乙倒地没有再动,以为某乙已死亡。后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单选题】某甲欲杀死某乙,向某乙连砍数刀后,见乙倒地没有再动,以为某乙已死亡。后某乙被人及时抢救未死。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实行终了的未遂
C.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D.犯罪既遂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测试点】 犯罪未遂。 【解析】 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终了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区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两种类型。本案中,甲某的行为属于实行终了的未遂。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在于后者是主动放弃或停止犯罪行为。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