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和兴公司从银行贷款1000万美元,由中实公司向银行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多选题】和兴公司从银行贷款1000万美元,由中实公司向银行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然后,应中实公司的要求,兴发公司又向中实公司提供了再保证,约定在中实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代和兴公司清偿债务之后,有权要求兴发公司偿还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合同签订后,由于和兴公司不能还款,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强制执行从中实公司的账户上划走300万美元。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银行可以向中实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
B.银行可以向兴发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
C.中实公司可以请求和兴公司偿还300万美元
D.中实公司可以请求兴发公司偿还300万美元

网考网参考答案:A、C、D
网考网解析:

参见《担保法》第18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