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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乙、丙三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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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丙表示不要,乙未置可否。3个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甲允诺,并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此时甲父知道此事也欲购买该份额,甲又与其父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买甲的份额。甲的份额应转让给谁( )
A.乙与丙
B.乙
C.丁
D.甲父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本题考按份共有时的优先购买权。见《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的内容。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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