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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B区人民法院有无管辖权乙某能否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A区公安分局,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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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B区人民法院有无管辖权 乙某能否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A区公安分局,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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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为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A区和B区分别是A区公安局和乙某的所在地,故两区法院均对本来有管辖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乙某能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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