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乙是一个卖淫女,甲曾多次给她介绍嫖客。后来乙将新结识的妇女丙介绍给甲,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多选题】乙是一个卖淫女,甲曾多次给她介绍嫖客。后来乙将新结识的妇女丙介绍给甲,甲得知丙愿意从事卖淫的消息后,先后三次容留、介绍丙卖淫。此后,丙表示不干了,但甲威胁说如果丙不继续干,就去司法机关告发其以前的卖淫行为,丙由于惧怕只好继续接受甲为她介绍的嫖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将甲、乙、丙抓获,其中甲的行为构成:
A.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
B.强迫他人卖淫罪
C.组织他人卖淫罪
D.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

网考网参考答案:A、B
网考网解析:

[考点] 与卖淫有关的犯罪 [解析] 甲给乙介绍嫖客的行为是介绍他人卖淫罪,甲对丙的前期行为构成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在丙表示不干后,甲对其进行威胁,构成强迫他人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强迫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的行为,故甲不能构成组织他人卖淫罪。依此,A、B项为正确答案。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