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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999年10月,李某从某服装贸易公司买了一套价值800元的好质量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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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1999年10月,李某从某服装贸易公司买了一套价值800元的好质量西装,穿了一个星期后,他送到某干洗店干洗,干洗店收取干洗费6元。几天后,李某去取衣时,发现该衣服多处染色。而且衣扣也掉了好几颗,遂要求该干洗店赔偿。该干洗店指着取衣凭条上的“说明”说:“根据这个‘说明’,损坏你的衣服是应该赔偿,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洗衣费的10倍,所以我赔你60元。”据此,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某干洗店应按60元赔偿,因为有事先说明
B.其实干洗店可只退还6元钱的干洗费
C.干洗店建议李某找某服装贸易公司赔偿60元以外的损失,因为衣服质量不好
D.该干洗店应按衣服的相应价值合理赔偿,该“说明’属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的是格式条款的有关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约而预先拟定的,并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变更的合同条款。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存在着很多的弊端,如公平原则受到限制,合同自由原则受到限制,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受到威胁等,不利于相对人利益的保护,所以法律对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可知该干洗店以“说明”的形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此行为是无效的;他应按李某衣服的相应价格合理赔偿其损失。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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