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张三和李四是邻居。2009年1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单选题】张三和李四是邻居。2009年1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
A.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
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
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据此,应选D项。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