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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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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本案
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审理本案
C.裁定驳回起诉
D.裁定终结诉讼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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