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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欲将一头牛寄养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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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欲将一头牛寄养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吴律师的以下意见正确的有()
A.甲在签订保管合同书后又不愿意将牛交给乙保管,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B.双方未约定保管费,则乙有权依交易习惯请求甲支付
C.乙可根据情况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D.若该牛在保管期间产下一头小牛,乙应将小牛一并返还

网考网参考答案:A、B、D
网考网解析:

考点:保管合同   讲解:《合同法》第367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保管合同是在保管物交付后才成立,签订书面的保管合同书后,保管合同并没有成立,因此此时不愿意将牛交给乙保管,并不存在违约责任。A项正确。   第366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由此,在这里要注意并不是说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就是无偿保管。而是其中经过“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再看:   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这里是有约束力的,如果双方有交易习惯,则可以依交易习惯请求支付保管费。因此,B项正确。   第369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一般是不能变更的,除非是因为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因此C项错误。   第377条:“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小牛属于保管物的自然孳息,应当返还给寄存人。因此D项正确。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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