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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蒋某和朱某之间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行政机关作出裁决确定争议土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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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蒋某和朱某之间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行政机关作出裁决确定争议土地的使用权属于朱某,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通知朱某参加诉讼,则朱某在本案中的身份是: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共同原告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测试点】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行政机关对于蒋某和朱某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裁决,裁决决定与双方当事人均有利害关系,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朱某应为本案的第三人。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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