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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系作家,经常发表文学作品,某日甲与乙在乙家探讨甲的新作,谈毕,甲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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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系作家,经常发表文学作品,某日甲与乙在乙家探讨甲的新作,谈毕,甲对该作表示很不满意,并说要弃之重写,临行时便将其新作弃之于乙家的垃圾桶内。后来乙将甲的这一作品稍加修改并署名为自己后发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因为甲的作品还没有发表
C.乙的行为没有侵犯甲的著作权,因为甲已表示弃之重写并已将作品扔掉
D.乙的行为没有侵犯甲的著作权,因为乙已经将作品进行了修改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考点] [解析] 《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甲的作品尽管还没有发表,但甲仍然是著作权人。乙将甲的这一作品稍加修改并署名为自己后发表,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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