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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A.李某患病不能继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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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A.李某患病不能继续工作,尚在试用期间
B.陈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又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已有三个月的身孕
D.尚某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解除 [解析] 《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科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此,ABD项中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合同。 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此,只有C项中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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