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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拟成立喜洋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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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拟成立喜洋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共5000万股,每股1元,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根据题设,请回答下列问题: 设公司成立2年后,乙公司将持有的喜洋洋公司股份1500万股转让给己公司,是否合法 为什么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不合法。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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