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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乙丙丁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甲9000元的财产损失。甲和乙丙达成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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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乙丙丁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甲9000元的财产损失。甲和乙丙达成了协议,乙丙各向甲付2000元后,甲不再向乙丙追究责任。在此情况下,甲如何追索( )
A.剩下的5000元向乙丙丁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剩下的5000元向乙丙的任何一人主张赔偿
C.剩下的5000元可向丁请求赔偿
D.丁赔偿其应付的3000元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考点] 共同侵权的责任承担 [详解] 按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甲的损失是由乙丙丁的共同侵权造成的,所以乙丙丁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甲既可以要求乙、丙、丁三人中的任一人主张赔偿,也可以向三人中的任两人或者三者主张赔偿,内部份额依所给条件应为3千元。本题中,对于由侵权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甲与乙丙达成协议,则应当尊重甲与乙丙之间的约定,且不妨碍甲要求共同侵权人丁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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