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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宋某取得了本村一块林地的使用权,由于违法在林地上建造别墅,被县林业局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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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宋某取得了本村一块林地的使用权,由于违法在林地上建造别墅,被县林业局吊销了其林地使用权证,宋某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宋某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考点]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第30条第1款有关问题的批复》,复议法第30条第一款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仅指行政确认行为,不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题中县林业局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不适用该条款的规定,不属于复议前置案件,所以AC错误。《行政复议法》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所以B正确,D错误。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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