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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为抵押,贷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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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为抵押,贷款8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现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一幢溢彩楼。有关本案中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将流光大厦单独拍卖,并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B.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的溢彩楼不是抵押财产
C.甲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流光大厦和溢彩楼一同拍卖,但只能由流光大厦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D.溢彩楼是在建工程,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设置抵押,也不得拍卖转让

网考网参考答案:B、C
网考网解析:

[考点] 房地产抵押的效力 [详解] 关于以尚未建成的不动产即在建工程抵押设定的问题,《担保法解释》第47条规定,选项D错误。至于不动产抵押权的实现,选项BC与《担保法》第55条规定相符合。另外,由于我国实行“房随地走”的规定,因此,以建筑物抵押的,建筑物占用范围的土地应当一同抵押。根据《担保法》第36条,选项A只强调单独将流光大厦抵押是错误的。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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