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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某股份有限公司因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重新选任监事,需对章程中有关记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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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因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重新选任监事,需对章程中有关记载事项予以变更。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该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时不必遵守的规定是:()
A.须首先由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
B.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30日以前将章程修改提议随会议通知送达各股东
C.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D.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时, 应提交新的公司章程,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时,提交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时法律还要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参见《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4、32、33条。   第24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32条规定: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33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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