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单选题】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司法协助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第5条规定:“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判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可知A、C、D项表述不符合此规定,B项为正确答案。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