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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英、美的法律制度是英美法系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学生在讨论其法律渊源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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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英、美的法律制度是英美法系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学生在讨论其法律渊源的相关问题时,提出以下观点,正确的为:
①英国的普通法是由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这套规则被美国完全吸收
②美国独立后涉及使用衡平法的案件统一由联邦法院兼管,不另设衡平法院
③当普通法与衡平法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
④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做“基本立法”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②③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考点] 普通法系的特征 [解析] 美承英例,英美的法律渊源都包括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三部分。但由于美国在吸收过程中,并没有全盘吸收,且经过一定时间的发展,早已具有自己的特色。普通法是指由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遵循先例”是其最基本的原则。美国以英国普通法作为建立新法律的基础,但并非全盘照搬,而是根据实际有选择的吸收。①错误。衡平法是指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种形式的判例法,与普通法相比,衡平法只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但当两者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③错误。美国独立后,在绝大部分州适用衡平法的案件统一由联邦法院兼管,不另设衡平法院。②正确。美国的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制定法的种类包括欧洲联盟法、国会立法和委托立法。其中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法定法,被称做“基本立法”。④正确。因此,本题应选C。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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