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下哪种情况不正确( ) A.判处死刑、无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单选题】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下哪种情况不正确( )
A.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B.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改为5年以上10年以下
C.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D.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管制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考点] 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期限及起算点 [解析] 根据《刑法》第55条至第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具体包括四种情况: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 5年以下;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因此AC两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依据刑法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起算点的规定,D选项也正确。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