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解析:地役权人有偿利用供役地,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发生()的情形的,供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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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地役权人有偿利用供役地,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发生()的情形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
A.在合理期限内,经过一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B.在合理期限内,经过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C.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费用
D.未支付费用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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