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来源:国家司法考试(卷三)112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甲公司终止合作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对乙工厂无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因为双方之间的合同并未成立
B.甲公司对乙工厂无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因为双方之间的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并未生效
C.甲公司应当赔偿乙工厂的损失,因为其存在缔约过失
D.甲公司应当赔偿乙工厂的损失,因为其行为构成违约
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成立及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里的“签字或者盖章”,不能理解为对任伺人都是签字或盖章即可。对自然人而言,是指签字或盖章均可,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则必须是签字加盖章或者盖章。故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因甲公司未盖章而未成立。既然合同尚未成立,自然谈不上违约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当事人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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