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刑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

来源:网考网法律硕士 所有评论

【单选题】《刑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此条规定的是()。
A.空白罪状
B.简单罪状
C.引证罪状
D.叙明罪状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特征的描述。根据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罪状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简单罪状;(2)叙明罪状:(3)空白罪状;(4)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5)引证罪状。显然,《刑法》第253条第2款的规定属于引证罪状。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