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有限合伙这种新的合伙类型。在有限合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单选题】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有限合伙这种新的合伙类型。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存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对这两种合伙人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而普通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B.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而普通合伙人可以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有限合伙人不得同其所在的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普通合伙人则不受此种限制
D.有限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在的有限合伙相竞争的业务,而普通合伙人则不受该限制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考点] 有限合伙人与无限合伙人的区别 [解析]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可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其中,有限合伙人是以自身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这两种合伙人区别的关键在于对外责任形式的不同,其他的区别都是由这一根本区别派生的。两者的区别如下表所示: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注释 出资形式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贷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和劳务 有限合伙禁止劳务出资的原因在于该出资难以用货币估价,这与有限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明确的数额界限是相悖的 合伙事务执行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无限制 有限合伙人取得承担有限责任这一有利条件是以放弃合伙事务执行权为代价的 竞业禁止的限制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因为自身责任承担明晰,故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而普通合伙人则相反 自我交易的限制 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法理与竞业禁止相同 财产份额的出质 可以将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由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决定 责任形式 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区别两者的核心要素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