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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下列一些行为,其中哪些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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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下列一些行为,其中哪些不属于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
A.王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市,到邻市购买电器但当天即返回
B.王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多年未见的朋友
C.经传讯,王某未及时到案
D.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私自会见证人并威胁其不准作证
网考网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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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合法否。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选项B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为之行为,而不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禁止行为,故依题意当选。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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