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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张某、周某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周某驾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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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张某、周某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周某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王某撞伤,则:
A.损害是由于周某的过错造成的,应由周某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张某、周某二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张某、周某二人对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王某不能仅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考点] 连带责任 [解析] 《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因此,本题中应当由张某、周某二人共同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再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内部的承担比例。而且本题中的周某有过错,因此,应当按照过错程度,确定由其多承担一些责任。因此在本题中,张某与周某对王某应承担连带责任,王某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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