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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2005年10月1日至7日,根据政府规定放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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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2005年10月1日至7日,根据政府规定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公休日。公司安排王某在这7天加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多少工资报酬( )。
A.560元
B.800元
C.1120元
D.1360元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本题涉及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问题。依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本题中,公司安排王某在3个法定假日加班,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即80×3×3=720元;安排王某在4个公休日加班,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即80×2×4=640元,因此王某在2005年10月1日至 7日工作,公司应向其支付1360元的报酬。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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