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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证券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无权采取下列哪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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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证券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无权采取下列哪种措施( )
A.责令限期改正
B.限制股东权利
C.撤销证券公司的业务许可证
D.责令股东转让股权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考点] 证券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责任 [解析] 《证券法》第151条规定:“证券公司的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责令其转让所持证券公司的股权。在前款规定的股东按照要求改正违法行为、转让所持证券公司的股权前,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中的措施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无权采取的措施,所以C选项正确。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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