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李某是佳艺食品有限公司的推销员,因违反公司规定收受回扣被佳艺食品有限公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单选题】李某是佳艺食品有限公司的推销员,因违反公司规定收受回扣被佳艺食品有限公司解聘。佳艺公司要求李某交回其所持有的佳艺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但李某谎称这些材料已经遗失,佳艺公司也未核实。1个月后,李某持佳艺公司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以佳艺食品公司的名义与太阳副食品商场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假设签订合同时,太阳副食品商场已经知道李某被佳艺公司解聘,则关于此合同,正确的说法是:
A.此合同无效
B.太阳副食品商场有权催告佳艺公司在1个月内对合同予以追认
C.佳艺公司在太阳副食品商场催告追认后1个月内未作任何表示,可视为已追认该合同
D.太阳副食品商场有权在佳艺公司追认前撤销合同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理由:本愿考查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问题。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题中,太阳副食品商场对于李某的无权代理的行为是知情的,主观上并非善意,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根据第48条的规定,太阳公司是相对人,有权催告佳艺公司予以追认,在1个月内佳艺公司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但太阳公司无权撤销合同。因此B正确,C、D错误。至于A项,因为无权代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非绝对无效,因此错误。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