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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甲公司举办的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李红从标明参展单位为乙公司的展位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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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在甲公司举办的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李红从标明参展单位为乙公司的展位柜台购买了一台丙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气,使用时发现有漏电现象,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展销会已经结束,李红先后找到甲公司、乙公司,方得知展销会期间乙公司将租赁的部分柜台转租给了丁公司,该电暖气系由丁公司卖出的。在这种情况下,李红可以向谁要求赔偿(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网考网参考答案:A、B、D
网考网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或者服务者追偿。"据此,本题消费者可以向甲、乙、丁公司追偿。注意,只有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才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在这类题中,本题很有代表性。因此考生应当注意。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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