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考试

易错题:案例二 小伟上课经常找人说话,做小动作,干扰课堂秩序,也不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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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考试中心的统计分析,以下试题在2019/1/3日特岗教师考试习题练习中,答错率较高,为:45%
【分析解答题】案例二
小伟上课经常找人说话,做小动作,干扰课堂秩序,也不做作业。这天上班主任的课,老毛病又犯了,班主任非常生气,厉声对小伟说:“你的课别上了,把家长叫来。什么时候来了,什么时候上课”。说完把他推出教室,关上了教室的门。小伟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缘由后,把小伟送回了教室。事后校长把老师找去办公室,提出了批评。
请你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义务教育法的理论知识作出分析:校长的处理对不对?班主任老师和小伟同学应该怎么做?(8 分)

,答错率:45%
网考网试题解析:

答案要点: (一)校长的做法是对的,值得肯定。 1.从教育学的角度讲:(2分) (1)班主任的做法侵犯了学生受教育权和人格尊严权。 (2)从学生的本质属性讲,班主任没有树立正确的学生观。(那几个学生是什么样的人,还有我补充的两个) (3)教师的常规角色行为看,教师应是学生“父母的替代者”(要关爱学生)、是学生 (4)教师劳动特点中的“教师劳动方式的示范性”中,班主任对学生的简单、粗暴、野蛮处理,对学生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2.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讲:(2分)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尤其强调强调“尊重的需要”。小伟上课经常“做小动作”,主要是想引起其他同学的注意,渴望得到同学的认可。但是班主任无视学生的需要,而且将小伟“推出教室”,使其自尊受到伤害。人本主义心理学还强调情感型师生关系。此案例中的师生关系是专断型的,毫无情感而言,也是不对的。校长将学生送回教室的举措是对的。 3.《义务教育法》的角度讲:(2分) 班主任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班主任老师和小伟应该如下做:(2分) 1.班主任要对尊重学生小伟,满足其渴望受到尊重的心情,多给小伟机会,使其尊严受到保护,而不是一味将其“推出教室”。与此同时,班主任还要懂得教育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的法律修养,做到依法执教。最后,班主任要采用多种方法对小伟进行教育,比方说理教育法、奖惩法、契约法等方法,力争使其行为好转。 2.小伟是受教育者,要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要以学习为主要任务。同时,小伟亦要珍惜自身所拥有的受教育权。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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