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硕士考试 > 试题查看
【分析解答题】

2009年9月1日上午,原告唐某到被告某日用品商店购物。当唐某离开该店时,店门口警报器呜响,该店一女保安员上前阻拦唐某离店,并引导唐某空手越过三处防盗门,但警报器仍鸣响,唐某遂被保安人员强行带入该店办公室内。女保安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唐某进行全身检查,确定唐某在髋部带有磁信号,女保安即要求唐某脱去裤子接受检查。唐某拒绝无效,在女保安及另一女店员在场的情况下,被迫解脱裤扣接受检查。女保安未检查出唐某身上带有磁信号的商品,这才允许唐某离店。唐某离店后即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要求店方向其赔礼道歉,并给予人民币100元~200元的经济赔偿,但遭到拒绝。于是,唐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被告日用品商店赔偿损害,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问:唐某是否遭受损害 其表现为何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张瑜系王志的外甥女。1998年3月,王志经政府批准,在本县知春路旁边建造了两间平原告袁晗(女,12岁)、被告李石(男,12岁)均系被告某市西区东方小学的学生,被被告某市供销合作社的大楼共有七层,配有电梯七站七门,七层顶上(八层)系天台,天台2006年4月30日,原告王凤发现自家房屋的墙体出现裂缝,地基也有一些下沉,经察原告之子赵梦与被告李飞、王超、郭宇、周兵、王兴等5人在同一学校读书。2008年5原告某乡村民胡某夫妇,自2003年起未按期交纳提留款。2008年9月15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