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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的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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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的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
A.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B.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D.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不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考点] 劳动纠纷的仲裁 [讲解] 参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45条的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的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的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5条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D项是错误的,应选。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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